第(3/3)页 “血魔,呵呵,我都快忘记他的存在了”公孙玉良又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当中。 “魔族是生存在地狱中的民族,那里土地贫瘠,生活艰难,每个位面的魔王彼此之间都是靠着争夺和吞噬来获取强大,到处都是人吃人的妖怪,到处都是尔虞我诈的陷阱。魔族不仅跟强大的魔兽去抗战,跟外族去抗争,更是本族相残” 公孙玉良的目光深邃,像似思念那个遥远的地方。 “在地狱中有很多的位面,传说在无间地狱中有最强大的物种的存在,他们保护着一个地方,那个地方叫轮回之所,它拥有着天地间最大的能量,谁得到了这个能量,就能成为万物的主宰,掌控生与死的轮回。” “在上古的时候有一个魔族人,为了获取这个能力潜入了无间地狱,来到了轮回之所,盗取了这轮回的力量,而这个力量让这个人永生不死,这个人就是血魔” “什么?血魔不会死?” 李德彪惊骇异常 “是的,血魔偷取了轮回之所的能力,但是他的永生必须付出代价,这个代价就是不死,无论多少年,无论怎么样,他都会复活,而复活的代价就是血液,无穷无尽的血液,血魔从血液中提取了能力,所以他回到了地狱中征服各个位面,每到一处必定将血液吸干,而被吸干血液的人一半变成了如傀儡般的僵尸,还有一部分人,虽然有肉体,但是他的灵魂丢失了,他们成为了血魔的奴隶,为血魔残杀着各个位面的种族,直到有一个人出现。” “哦?你的意思被血魔吸干了血的变成了僵尸,还有一些没有被吸干血,而是被精神控制了?” 李德彪好奇的问道 “是的,但是凡事都有里外,这个例外造就了血族” “按您这么说,血族岂不是血魔的后裔?” 李德彪一想,确实应该算是的。 “不,血族的人跟血魔及血魔的那些傀儡有着血海深仇” “哦?” 一句话让李德彪提起来兴趣了。 “传说这个英雄的名字叫赢勾,是黄帝手下的一员大将,他因为叛乱被黄帝追杀,后来无处可逃闯入了地狱,潜入轮回之所,同样获得了能力,他的能力就是复活,他可以将被吸血的人复活,但是他的能力没有血魔的能力强,他一直在与血魔抗争,直到血魔屠杀了整整一个位面,十三个种族被屠戮殆尽,这个位面就是他刚逃入地狱的时候救他的位面,这里有他最爱的女人和孩子,他为了救自己的亲人和爱人,他复活了十三个种族,而被复活的人,终身只能依靠着血液来维持生命,见不得阳光,同时也获得了赢勾的能力。” “那这个赢勾最后怎么样了?”李德彪没有想到这居然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。 “赢勾为了复活整个位面,淌干了最后一滴血,成为了一具枯尸” “后来呢?” “十三个种族为了赢勾加入到了与血魔抗争的队伍中,这十三个种族慢慢的进化成为了十三个姓氏的家主,如今的血族正是十三家主的后裔。” “明白了,我一直以为吸血的都是血魔教的人”李德彪恍然大悟 “血魔教如今已经变得很疯狂,他们信奉血魔,相信已经湮灭的血魔有一天会重返人间。” “血魔教的人与血族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血族吸血是为了生存,而血魔教的人吸血是为了力量,他们相信血液中拥有无穷的力量,吞噬是他们的本能” 李德彪点了点头,若有所思的说道 “如今的血瘟有没有可能是血魔教所为?” 一句话点醒了旁边的白素,看这种情况确实是有这个可能性。 “你不仅长得很帅,而且很聪明,此次血瘟的瘟疫确实是出自血魔教之手,他们利用了一种魔族的蛊术,利用叫金血虫的虫子配合着秘方制成了毒药,再将金血虫的毒药投入在东昌府的水源当中,让很多人喝了就中毒身亡,而且他们这么做还隐藏着一个大阴谋。” “还有阴谋?什么阴谋?”李德彪一听不仅感觉脊梁骨发凉。 “这个蛊术与其他的不同,正常的金蛊虫会以虫子的形态进入患者体内,通过香薰草可以解毒,毒虫在闻道这股气味后会产生麻痹和中毒,化成黑色的浓水排除体外。” 李德彪突然就想到了李威和阿吉,估计闾丘聪给他们闻的就是香熏草。 “可是现在他们用的蛊术很神奇,他们用的是粉末进入体内,在体内形成黑色的幼虫,开始撕咬患者的血管,在吸收血液后成长为成千上万的金血虫,这些金血虫受母虫的领导,能使患者死后从新站立,活动与正常人无异,而且听从母虫的指挥。” “你的意思是中毒死的人,几天后会复活?”李德彪惊讶的说道 “不仅仅是复活,从新受控制的人是不惧怕死亡的,他们在创造一支亡灵大军” 第(3/3)页